第三十章 屠刀圣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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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血族这次也是惹到不该惹的人了!!华夏人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。
  
      克鲁尼长老手里提着一把大刀,两眼放光,眼睛死死盯着二蛋看,越看越不对劲,因为“凡克斯”是个人,而不是吸血鬼。
  
      克鲁尼做为一个长老,其实力几乎处于整个血族的巅峰。前面有说过,血族最厉害的吸血鬼当属第三代吸血鬼,拥有可以和神相匹敌的实力,也就是说这些家伙联手的话,弄死耶和华不是传说。
  
      克鲁尼长老并不是第三代血族,也不是该隐的后裔,而是第三代血族通过初拥发展来的第四代血族。
  
      那么第三代血族到底在哪?它们是不是还活着?这是个谜团,有待解开。暂且不谈。
  
      别的吸血鬼全都严阵以待等待李二蛋的出现,可都卯足了劲啊,“凡克斯”的出现并没有对他们造成多大的影响。
  
      二蛋不知道这个一直盯着自己的“年”吸血鬼在血族是什么地位,但是他身上强劲的死亡气场却告诉了二蛋,这个人是个头,实力不可小觑,比用毒瓶强化自身的艾德森还要厉害许多。如果真的一战的话,二蛋也没有必胜的把握。
  
      克鲁尼手里提着一把大刀,被称为血族十三圣器之一的屠刀。屠刀的造型很是怪异,三尺来长,刀背厚实,目测五公斤重是有的。整个刀身泛着幽暗的黑色,可是黑色却又泛着一丝诡异的红色,说明屠刀见过血,而且还见过不少血。刀身整体正蝙蝠状,一个展翅飞翔的蝙蝠,应该还是他丫的吸血蝙蝠,锋利的獠牙呈现在刀脊之上,像锯齿纹路。刀刃更不用说了,用吹毛短发来形容最贴切不过。
  
      传说这把屠刀杀死过500万人,更有无数的吸血鬼,被屠刀杀死的人的灵魂就附在刀上,成为刀主人的奴隶,手握屠刀就等于拥有500万的死灵战士。屠刀在血族十三圣器都是排的上号的,威力无穷,一般的吸血鬼左右不了。
  
      别的不说,就冲克鲁尼手提屠刀,可以知道魔宴对二蛋是多么的痛恨,要定了他的老命。
  
      二蛋经过克鲁尼长老的时候只是点了点头,度不减。
  
      克鲁尼身上的气场虽然很王八,二蛋并没有被镇住。如果诗诗安全,二蛋不介意和克鲁尼决一死战。
  
      “站住!”克鲁尼大声说道,声音苍老洪亮,更像魔鬼的声音。
  
      所以的吸血鬼都望了过来,双眼充满了疑惑。
  
      二蛋犹豫一秒钟,不仅没有停住脚步,而是一闪身就不见了,诡异之极的度。
  
      克鲁尼手提屠刀,凌空挥动,对着半空的诗诗手上悬着的绳子砍去。动作如行云流水而又让人眼花缭乱,屠刀划过的痕迹看的清楚,一条血雾。
  
      克鲁尼离诗诗还几十米呢,实打实的话,屠刀根本砍不到绳子。但这不要紧,因为诗诗双手上悬着的绳子已经应声而断了。
  
      我擦,屠刀果然是神物啊!隔山打牛都做得到。屠刀可是仅用“刀气”就斩断了几十米外的绳子。
  
      一般比较高的避雷针都是修成塔状的,各种角钢搭建而成。只见一个人影双脚踏着塔身突突直上,双手根本用不到。
  
      诗诗被悬的高度离天台至少有二十米高,整个迪拜城市都尽收眼底,就连鼎鼎大名的人工棕榈岛都看得到,只是诗诗小妮子腿脚发软双眼昏花没心情欣赏美景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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