痴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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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昊看着手里的羊皮卷,皱起了眉头,他精通宋辽吐蕃等文字,从却来没见过眼前这些怪字,看上去似汉字,笔画却远比汉字繁杂,他一个字也不认得:“这上面写得什么天书?”
  野利遇乞此时受伤在身,仍然半卧着,见状从元昊手中接过羊皮卷笑道:“哦,这些怪字,现在只怕只有我们兄弟和胭脂认得。”
  元昊只觉得脑门青筋跳动,左手在袖中暗暗紧了一紧,脸上却若无其事地道:“想必是她玩的花样了。”
  野利遇乞却道:“大辽、吐蕃、甚至连回鹘都有文字,我党项这上百年来,却一直没有文字。所以我大哥这些年隐居天都山,发下宏愿要创立党项文字。”
  元昊一怔,拉过羊皮卷的另一头,仔细地看了看:“这就是你大哥创立的党项文字?”
  野利遇乞将羊皮卷递过去一些让元昊看得容易些:“只是才研究出百多个字来,大哥说,要创立党项的文字,只凭个人的力量,就算倾尽一生也是无法完成的。希望有一天,能够召集天下的才智之士,一起来完成这项传世的伟业。”
  元昊看着羊皮卷上那熟悉而陌生的字,她过去的字,曾是他握着她的手一字字教的,那么她现在的字,又是谁握着她的手一字字地一起学的呢?他的嘴角微一抽动,问:“这上面写的是什么?”
  野利遇乞看着手中的羊皮卷,似乎透过了羊皮卷而看到了远方,眼神不由地带着一丝自己没有觉察到的温柔:“胭脂说,大王已经升天,王后杀了咩迷氏母子,控制了整个都城,并且向各大族长发出点集令。她会尽量想办法保全野利一族,等我们回来——”
  一阵奇怪的沉默,沉默到野利遇乞不解地打算抬头,元昊的声音才道:“就这么多?”
  野利遇乞沉默了一下,才道:“是,就这么多,够用的字不错,羊皮卷也写不了太多东西。”
  “那么,我们现在就拨营吧!”元昊问:“遇乞,你的伤势怎么样,是否要留下先养伤?”
  野利遇乞仰头哈哈一笑:“哪这么娇贵了,回兴庆府,我还要亲自率兵打一场恶战呢!”
  “那就好,”元昊的脸上也有了一丝笑意:“我去叫杨守素他们立刻行动。”
  元昊离开后,野利遇乞看着手中的羊皮卷久久不语,心已经飞到了千里之外的兴州城中。那里有他的妻子,有他的族人,有他的根,那里牵着他的心,系着他的肝肠。就算他伤得再重,他也是一定要亲自回去,因为她们在等着他。
  
  谁也想不到,元昊的兵马会回来得这么快,甚至在卫慕王后还未完全准备好的时候,甚至在王后点集各部族的兵马还在路上陆陆续续地赶来时,元昊已经兵临城下。
  卫慕山喜慌乱地跑进宫来:“元昊带着全部兵马回来了,怎么办?”
  卫慕王后心里一沉,她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还是出现了,这个儿子的霸气和无情,还更在她的想象之外。
  为什么呢?元昊,权力对你真的这么重要吗,重要到你宁可挑起内战,也不愿意和母亲妥协?
  可是此刻她已经无路可退,为了这一天,她已经忍受了很多年,李德明是她的丈夫,她不得不忍。可是,同样她也因此认为,她身为母亲,让元昊忍耐几年天经地义。元昊的将来还有无限,而她已经老了,等不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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